郑州旺铺铺网|郑州店铺转让|郑州商铺转让|郑州旺铺转让|郑州店面转让|郑州生意转让|郑州转让信息

您当前位置:主页 > 文档资料 > 郑州店铺的转让合同

郑州店铺的转让合同

更新时间:2014-10-31该信息被浏览:

郑州店铺的转让合同

契约书人赵钱即兴国商行(以下简称甲方)孙李(以下简称乙方),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,订立本契约,条件如下: 
一、 转让标的:甲方愿将独资设立,坐落x x市x路x号的兴国商行,转让予乙方经营。

二、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:
(一) 兴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,存货作价为人民币x x万元。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。
(二) 上列生财器具,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,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,增减给付现金。
(三)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x万元(详移交清册),悉数由乙方承受,不另计价。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(详移交清册)。

三、 付款办法: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,乙方交付甲方x万元;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。

四、 点交日期及地点:双方订定x x x x年x月x日为点交日期,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。

五、 特约事项:
(一) 本件点交以前,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,概由乙方承受教育,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。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、水电费用、房租、员工薪资亦同。
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